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供地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时参考使用。
此次发布的指南包括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多项内容,与2020年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相比,在框架、体例整体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删除了一些可操作性不强以及非养老机构必备的条件,对各地反映强烈的设有通行导向标识、建筑主要出入口进深要求、公共洗浴空间门开启净宽、厨师证、会计从业资格等项目,由一票否决项降级为普通评分项,修改后可以降低等级评定的准入门槛,使得更多的养老机构特别是老旧设施、农村设施有机会参与评定;
新的指南还放宽了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等)的条件要求,对是否设立服务台、社会工作室/心理咨询空间等项目不做硬性要求,降低对敬老院入住率的要求。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以此次发布的实施指南为评价工具,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更好推动国家标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