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桂东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猥亵的犯罪嫌疑人郭某予以刑事拘留。据了解,郭某通过微信添加了11岁留守儿童小李为好友。在闲聊中,郭某不断打听小李的姓名、年龄、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在明知小李是幼女的情况下,郭某仍在与小李聊天时使用污言秽语,多次以发红包的方式引诱小李拍摄私密照,并发送自己的不雅视频给小李,称“互相交换”。小李的亲人发现异常后及时报警,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此类案件有一个专门的词语叫做“隔空猥亵”。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可见,来自互联网空间的不法侵害行为,同样值得警惕。

  未成年人,特别是进入青春期阶段之后,情绪的表达倾向于内敛。比如与父母之间的距离感增加,更愿意通过日记、网络表达内心想法,这其实是进入了一个情感表达与交往的封闭圈子。但是基于认识与经验上的欠缺,受到外界事物的负面影响时,未成年人往往选择自我承担,在自己的情感与观念中寻找合适的回应方式。一旦方式、道路选错,带来的影响可能是持续性,更是隐蔽性的。在这一事件中,当事人小李与嫌疑人郭某的联系长达4个月,才被周围人发现。可见,针对未成人的侵害往往成为“隐秘的角落”,不易被发现。

  日益增多的此类案件是一个强烈的警醒。类似于“猥亵”这类事件,离未成年人其实很近。尽管来自家庭、学校的教育会反复向未成年人强调自我保护的意识,但是,网络世界那些未曾谋面与接触的陌生人却有可能是新的潜在的隐患,互联网空间也有可能成为新的“案发现场”。可以说,来自于网络社交平台的不法行为,更加不易被察觉,危害不容小视。同时,此类行为或许没有直接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是对未成人心理上的影响同样值得重视。总之,网络空间,不应该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外之地。由此,社会、学校、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应当及时更新。保护未成年人,不仅要抵挡看得见的不法行为,更应当关注看不见的侵害。

  此外,对于相关单位来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行动应当是动态化的,要在不法行为发生前及时出手。同时,鉴于此类“隔空猥亵”行为往往发生在互联网社交平台,相关平台也应该做好把关,及时堵上违法信息、违法行为的漏洞,并建立起预警机制。随着互联网的日渐普遍,以及未成年人“触网”年龄的逐渐降低,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也会有很多难以预见的新挑战,这就需要各方群策群力,共同编织起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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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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