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摆渡车成为“标配”,还沦为与门票捆绑在一起的消费项目,则明显违背摆渡车项目的自愿原则和必要性原则。

  “月牙泉鸣沙山景区开始搞事情,正门隔很远把路封了,让游客去景区东门停车场,到了之后发现要额外买景区摆渡车票”“30分钟车程收费300元,牛背山应该改名‘牛贵山’”……据中新网报道,要进入某些景区,乘坐摆渡车几乎成为必选项,这引起不少游客的吐槽。

  近年来,有关部门推进景区门票减免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不少景区的门票实现降价或者多年不涨价。但是,诸如摆渡车等与核心游览体验紧密绑定的服务项目,却有不减反增之势。从表面上看,门票价格大体稳定,但不坐车就不能抵达核心景点,景区又不允许私家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摆渡车实际上已沦为“捆绑消费”,成为门票“明降暗涨”的工具。

  景区摆渡车原本是景区提供的增值服务,应当由游客自愿选择是否乘坐。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身体状况不适合步行游览的游客,可以借助摆渡车实现游览的心愿。对一些带孩子出游的家庭而言,乘坐游览车也可满足孩子的天性。

  正如一些报道所指出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安排游客通过摆渡车游览景区,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一些景区本身属于自然保护区的范畴,如果放开大量社会车辆进入,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有的景区存在复杂、危险的路况,由专职司机驾驶游览车能够确保游客安全,防止发生交通拥堵和事故。

  景区摆渡车成为“标配”,还沦为与门票捆绑在一起的消费项目,则明显违背摆渡车项目的自愿原则和必要性原则。

  一些景区尝到摆渡车“盈利点”的甜头后,将游客中心与核心景点的距离越拉越远。有的景区从大门到游览景点的距离,动辄十几公里、几十公里,中间也不停车,游客进了“景区”却无法进行实质游览。

  不久前,红其拉甫国门景区试运营期间,开设的摆渡车往返距离达到250公里,禁止私家车前往,就被网友调侃为“最长景区区间车”。更有甚者,景区把公共道路划入摆渡车经营路线里,对社会车辆设置通行门槛,有侵占公共利益之嫌。今年6月,位于云南和四川交界地带的泸沽湖景区,就被网友质疑“拦路收费”,自驾车经过省道必须购买门票,只有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才能退票。前不久,还有网友吐槽沿248国道经过甘肃扎尕那景区时,也遭遇了不按时过境就要买票的情况。

  尽管在很多游客眼里,“来都来了”,面对不合理的摆渡车和门票规定,只能“老实交钱”,景区也通过经营摆渡车获得了一定利润,但这仍然是“门票经济”的延续。研究者、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早有共识:单纯依赖门票发展旅游事业,势必导致景区缺乏创新意识,受传统的“靠山吃山”思维主导,错失转型升级的良机。

  一些地方以运营摆渡车为代表的“圈地收费”模式,能否真正帮助当地居民增加收入,也值得怀疑。随着景区占地面积越来越大,景区内的各类经营项目也逐渐被“垄断”,游客不仅要乘坐景区的摆渡车,餐饮、住宿等消费也只能选择景区自营的项目。当地居民开设民宿、农家乐、小卖部等自主经营业态,难免受到限制或排挤。

  随着城市漫步、“特种兵式”旅游等新型旅游方式的盛行,年轻一代的旅游消费观也在发生改变。在社交平台上,那些免费而别致的景点往往获得更多关注。不愿意进设卡收费的景区,不愿意只是坐着摆渡车走马观花,日益成为新一代游客的共识。这些变化,都要求景区转变发展观念,探寻年轻人接受的盈利增长点,进而实现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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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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