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余金生执行死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余金生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罗大美”是谁?

  公开报道显示,“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河南一位知名反串网红,常发布女装扮相表演的视频,也会直播销售彩妆、护肤品,其社交平台账号粉丝一度破百万。

  2023年7月,“罗大美”发了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并在微信上告诉家人,有事要外出“躲躲”,没事别发信息。同年10月18日,“罗大美”的妹妹发布长文证实“罗大美”遭人劫财后杀害。

  凶手是谁?

  劫财杀害网红“罗大美”凶手共有3名,分别是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余金生、杨恒与“罗大美”相识。

  其中,余金生因长期赌博,急需用钱,知晓“罗大美”是网红且比较有钱。其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犯罪,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劫取财物后又另起犯意,杀人灭口,藏尸灭迹。

  沙玉姣是余金生同居女友,其在抢劫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亦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杨恒是整形医院业务员,与“罗大美”相识,其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

  案发经过

  据官方通报,梳理案发过程如下:

  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罗大美”未果。2023年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罗大美”诱骗至河南南阳市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余金生诱骗“罗大美”并将其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车将“罗大美”转移至河南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舅舅闲置的平房内,期间多次对“罗大美”进行威胁、恐吓,胁迫“罗大美”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

  2023年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罗大美”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罗大美”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附近红薯窖内。作案后,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罗大美”所穿衣物抛弃。

  2023年7月7日下午,余金生又返回现场,对掩埋“罗大美”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2023年8月28日,南阳市南召县警方接到“罗大美”家属报案,称其失联多日。

  2023年8月31日,警方在缅甸边境抓获潜逃回国的主犯余某生;另两名嫌疑人沙某姣(或称沙某某)、杨某此前已在南阳落网。

  法院判决

  2025年2月28日,备受舆论关注的“2023年网红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在河南南阳市中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公开审理,也未当庭宣判。

  2025年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宣判后,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

  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执行死刑

  时隔4月后,该案有了新进展。4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2023年网红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罪犯余金生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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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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